根据校、院党委的工作部署,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湖南省委、湖南省委教育工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以及《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湘农发〔2019〕3号),学院将于10月份推荐一批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总则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推荐要求
1、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入党积极分子。
2、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成绩优良,在校、院、班级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若在学生管理或学习活动中,有校级通报批评,并产生不良影响者,不予以推荐。
3、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组织考察,各方面表现优秀、已获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原则上需获得大学生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学习培训结业证书)已列入当年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没有列入当年发展计划的,原则上不得发展。
三、推荐方式
党支部;团委、学生会;团支部进行推荐。
四、推荐流程
1、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到会人数应超过本支部实有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召开),对符合条件的团员按下列程序进行民主推荐: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口头汇报,与会团员对申请入党的团员无记名投票,各团支部确定推荐人选1-2名,推荐人选在征求辅导员、班主任和群众意见,由班主任签字同意,报院团委组织部汇总。不简单以票取人。
2、院团委、学生会召开全体会议,参照团支部推荐流程,按照条件进行推荐,推荐人选在征求辅导员、班主任和群众意见后,报院团委组织部汇总。不简单以票取人。
3、院团委组织部将各团支部、团委学生会推荐名单提交至各党支部。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向党支部汇报培养、考察情况,提出推荐对象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各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包括各班班主任及各团支部、团委学生会等),民主推荐合格人选,认真组织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推荐人选。
五、时间安排
1、团委学生会、团支部将推荐名单于2019年11月3 日下午17点之前交至团委组织部,电子文档发至zihuanzuzhibu2013@163.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2、团委组织部审核团支部、团委学生会推荐名单(含违纪、通批情况),于11月4日将推荐汇总名单发至各党支部;
3、各党支部推荐名单于11月9日前将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
注:党支部、团委学生会、团支部一定要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首要标准,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并注重把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相结合。
六、相关联系人
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戴树元(教师)
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侯 坤
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李卓晴
学生第一党支部(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安全工程) 周俊海(教师)、莫思琪
学生第二党支部(农业资源与环境、生态学) 余 展(教师)、黄粤林
学生第三党支部(土地资源管理、国际环科) 江 雪(教师)、翟鑫慧
院团委第一副书记 邓 澳
院团委组织部部长 屈纤纤
资源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О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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