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
《通知》要求,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聚焦“四风”,开展“六查”,查修身严不严、查用权严不严、查律己严不严,查谋事实不实、查创业实不实、查做人实不实。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聚焦政绩观不正确,漠视群众、高高在上,不敢担当,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市、县直属单位重点聚焦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聚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乡镇、街道重点聚焦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弄虚作假等问题。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重点围绕党员意识强不强、服务群众好不好、为民办事公不公、自我要求严不严,查找软弱无力,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不诚心为群众办实事,优亲厚友等问题。
《通知》指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在真正找问题上下功夫。领导班子要对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会诊”,注意从群众反映的切身利益问题中透视“四风”问题,从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重大事件中分析“四风”问题,从信访积案中查摆作风问题,从基层暴露出的问题中反思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联系履行职责和运用权力情况,主动深查细照、认领问题,不能轻描淡写、避重就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同时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点明提醒。督导组对听取意见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纪检、组织、巡视、审计、信访等渠道反映的作风问题,要原汁原味向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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