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印发通知: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必须自己撰写

时间: 2014/05/15   作者:   点击: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55电 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严从实找准突出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通知》要求,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村、社区党组织及其书记一般应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对照检查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其他基层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是否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可结合实际、区别情况提出要求。对照检查材料要写得实、画像准。重点写清“四风”突出问题,列举具体表现和典型事例,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上级党组织、督导组点明的问题要明确作出回应。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逐一作出说明;对是否存在把作风建设同推动改革发展对立起来,消极对待作风建设新的规章制度,“为官不为”的问题进行检查。要深挖问题根源,重点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以及“三严三实”要求等方面分析原因。要明确努力方向,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还要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行查摆剖析。

《通知》强调,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起草、集体讨论,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市、县党委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征求同级党委全委会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的意见。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向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公示。村、社区党组织的简要对照检查材料要向群众公示。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必须自己动手,杜绝工作人员代写,严禁抄袭照搬。对照检查材料要直奔主题,直面问题,不能写成工作总结,不能以文字多少定优劣。

《通知》指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督导组严格审核把关,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定。对市、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标准更高、把关更严。市、县、乡党委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上一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市(地、州、盟)党委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还要报中央巡回督导组审核;县(市、区、旗)党政正职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省(区、市)党委负责同志审核。对查摆问题不全面不深入、没有列出具体表现的,剖析原因不透彻的,整改措施没有回应问题、操作性不强的,要督促修改或者退回重写。乡镇、街道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村、社区党组织及其书记的简要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

  • 作者: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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