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

时间: 2025/07/05   作者: 徐兴   点击:

湖南农业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

总则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以及“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

为规范实验室管理,构建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加强环境与生态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明确各级各岗位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及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环境与生态学院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及实验用房。

一、学院层面安全责任

实验室安全管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

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责任落实。

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院领导是重要领导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代表学院履行实验室安全监管职责,负责组织制定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并督促落实;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对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其他院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支持、监督和指导职责。

1.   学院安全工作队伍组成:

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队伍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分管实验室安全领导、院实验中心、系主任、科研团队负责人、科研团队安全员及院巡查队等共同组成。

2.   责任书的签订:

学院党政负责人与各科研团队负责人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3.   学院安全管理职责:

① 制度建设与培训: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应急预案等,并组织落实。

建立有针对性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制度。

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专项培训或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②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

院巡查队每日不定时进行巡查。

定期组织科研团队安全员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巡查,每学期至少两次全面检查)。

建立隐患台账,对隐患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及时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③ 应急预案与演练:

建立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实施演练。

④ 考核与奖惩:

建立实验室安全考核与奖惩机制,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考核。

二、实验室层面安全责任

1.科研团队负责人责任:

科研团队负责人是其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包括:

① 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隐患整改、个人防护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② 制定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并告知所有人员。

③ 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④ 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⑤ 选定合格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员,与在其实验室开展工作的相关实验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2.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责任:

实验室安全管理员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执行者,负责其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主要职责包括(详见第三部分责任内容):

① 负责实验室日常安全巡查(水电、设备、消防、危化品等),并填写记录。

② 及时发现、报告隐患并跟踪整改。

③ 协助团队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3.项目负责人(含教学课程任课教师)责任:

项目负责人(包括科研项目PI和教学课程任课教师)是其所负责项目/课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包括:

① 须对项目/课程实验内容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②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及现场应急预案。

③ 在项目执行/课程教学期间,负责对参与人员(学生、研究人员等)进行实验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督促其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指导正确使用设备物品,及时制止违规行为,保障现场安全。

4.学生与工作人员责任: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和工作人员(详见第三部分责任内容):

① 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② 接受并按要求通过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准入考核。

③ 主动学习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

④ 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和物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

⑤ 配合管理人员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⑥ 签订并遵守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⑦ 实验结束做好物品归位、水电安全检查及记录。

三、 责任内容

1.科研团队负责人责任:

① 制定、实施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② 将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告知所有工作人员并督促落实;

③ 安排并组织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④ 负责组织本实验室安全检查,督促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

⑤ 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督查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⑥ 组织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预防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

⑦ 指定并支持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开展工作;

⑧ 落实安全准入制度,与相关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2.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的责任:

① 提高自身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② 主动学习掌握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③ 负责日常巡查,确保安全设施、器材(特别是消防设施)处于良好有效状态,保证其合理安全使用;

④ 协助检查、督促确保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工作正常,安全运行;

⑤ 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日常检查工作请详细、准确地填写并保存检查记录;

⑥ 及时识别并报告安全隐患给实验室负责人,并跟踪整改进度;

⑦ 协助实验室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⑧ 确保与进入实验室的师生签订安全承诺书。

3.在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包括教师、研究人员、学生、技术人员等)的责任包括:

① 必须完成并通过实验室要求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获得相应的准入许可;

② 持续提升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 对实验室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不得擅自处理;

④ 掌握所负责实验内容的正确操作方法;

⑤ 熟悉实验室相关仪器设备的规范操作程序,了解本实验室的危险源,以及如何安全地进行其他人员的实验。

⑥ 熟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规范使用、储存和处理要求;

⑦ 了解实验室三废(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规范处理方法,并严格遵守执行;

⑧ 在实验室内正确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⑨ 实验室工作结束后,确保物品归位,检查水、电、气、门窗等安全,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⑩ 签订并遵守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四、 安全工作奖惩机制

1.责任落实原则:强化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

2.考核与奖惩:

① 学院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考评内容。

② 对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③ 对未能充分履行职责的个人和所在团队(实验室),应予以批评和惩处(惩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奖资格、行政处分等)。

④ 对于违反规定导致安全事故或重大隐患,且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3.事故责任追究: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后,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事故责任。责任追究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①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导致相关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

② 未按规定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或对危险源进行有效管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③ 未按规定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④ 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后,未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或处置不当,导致事故扩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 瞒报、谎报或迟报实验室安全事故的。

⑥ 其他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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