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检查制度

时间: 2025/07/05   作者:   点击:

环境与生态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检查制度

   1、各实验室须建立值班制度,实验指导教师、实验室管理员和值日的学生负责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消除,并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汇报。

    2、实验指导老师、实验室管理员和值日的学生,必须熟悉本实验室所配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实验室管理员必须经常检查实验室配备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汇报。

    3、学生做实验前,指导老师须先向学生讲清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学生做实验时,必须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遇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指导老师报告。指导老师、学生在实验过程中严禁离开操作现场。

    4、实验剩余的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要及时送交实验室管理员妥善保管。

    5、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及做一切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6、实验课结束后,学生一律不允许滞留在实验室,严禁学生将实验室仪器、药品带出实验室。

    7、实验结束后,值日的学生必须关闭实验室的电源、水源、气源和门窗等,经指导老师检查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8、实验指导教师不带实验时,应把门钥匙交给实验室管理员。非实验指导教师要用实验室设备时,需经实验室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负责该室的安全和卫生等工作。

    9、凡违反实验室安全制度而造成意外事故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10、各房间安全、卫生责任人每天都要检查自己分管房间的安全、卫生状况,发现安全隐患需及时通知实验室管理员和实验室主任。

11、实验室管理员经常检查所属实验楼的安全设施及检查各室执行安全卫生制度的情况。

12、每逢“五一”、“国庆”长假和寒暑假前,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室管理员一起检查所属实验室各房间的安全情况。

202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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