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学院2006年全员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 2006/07/14   作者: 院办公室   点击:

 

为进一步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人员结构,充分调动我院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湖南农业大学新一轮全员竞聘工作实施意见》(湘农大[2006]67号)等文件精神,我院于20067月开始进行新一轮全员竞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全员竞聘工作按照“按需设岗,职责明确,分类实施,公平竞争,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合理设置各类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竞聘上岗,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二、设岗原则及类型

 根据我院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任务,以及学校下达的编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此次竞聘岗位设置教学科研岗位、教学科研辅助岗位、管理岗位和政教岗位。

 三、竞聘对象

除现在职在岗和因年龄原因退居二线的副科级及其以上专职管理干部外,我院其他在职在岗人员及校内兼职教师均需参加此次竞岗。

四、竞聘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识大体、顾大局,能服从和服务于资源环境学院的改革、建设和发展。

2.业务素质条件:能全面履行所报岗位职责,符合岗位基本要求;对施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岗位,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

五、 聘任期限

新聘期从200691日至2010630日,聘期内达到离岗退养条件的,从达到条件的下月起办理离岗退养手续。所有实行聘任制的教职工聘期届满或聘期中办理退休手续,聘期自然终止。竞聘工作完成后新进的各类人员其聘期一律至2010630日止。

档案关系未转入学校的聘用人员,其聘期仍按原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执行,合同期满需续聘的,按湘农大[2004]35号文件执行。

六、缓聘、拒聘

缓聘、拒聘人员按《湖南农业大学新一轮全员竞聘工作实施意见》(湘农大〔200667号)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条例如下:

(一)缓聘

因不在岗或其它原因,暂时不聘称为缓聘。以下几类人员列入缓聘:

1.公派出国逾期未归人员;

2.因患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3.暂时不宜聘用的人员,如违反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人员等。

缓聘人员由原所在单位管理。缓聘期间属出国逾期未归人员停发工资等待遇;长期患病人员按国家关于工作人员在病休期间有关待遇的文件精神执行;暂时不宜聘用的人员待遇另行规定。

(二)拒聘

正式职工本人不报岗或拒绝受聘的视为拒聘。凡按学校的规定正在履行服务期的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拒聘,否则按照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拒聘人员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或辞退,学校与其解除人事关系。

七、落聘人员分流安置

落聘人员是指符合竞聘的基本条件而在全员竞聘中因各种原因未被聘用的人员,其分流安置遵照《湖南农业大学新一轮全员竞聘工作实施意见》(湘农大〔200667号)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条例如下:

1.停薪留职。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落聘人员可在落聘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申请停薪留职,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合同期满,可续签停薪留职合同,也可回学校参加竞聘。停薪留职人员由原所在单位管理。

2.待聘。在竞聘中未被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学校调剂或无合适岗位安排的列入待聘。所有待聘人员在校内外自找接收单位,一年内由学校按内退人员发放工资,一年后仍未找到接收单位的,按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待聘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待聘期间,计算工龄,正常调资记入本人档案工资。待聘期间未找到接收单位者,学校与之解除人事关系,进入人才市场择业。待聘期间达到离岗退养条件的,可办理离岗退养手续。

3.进修学习。落聘人员可申请进修学习,提高其综合素质,学习期间,学校按待聘人员发放基本工资,学费自理,连续计算工龄,正常调资计入本人档案工资,学习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三年内允许在校内外自找接收单位,未找到接收单位者,三年期满后,学校与之解除人事关系,进入人才市场择业。

4.原档案未转入学校的聘用人员,若原聘期未满,作为待聘人员对待,原聘期满后,学校与之解除聘约。

其他落聘人员由校人才交流培训中心管理。随着学校事业发展出现新的就业岗位,可以优先安置待聘人员。进修学习和停薪留职人员,应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不得在外从事有损学校形象和利益的活动。

八、述职答辩、测评要求

1.凡需竞聘我院岗位的全体教职工应参加我院组织的公开述职答辩、测评大会;

2具有博士学位、副高及其以上职称、副处级及其以上人员竞聘我院教学科研岗位和教学科研辅助岗位,可不进行述职答辩,但需提交竞聘岗位申报表和述职报告,并参加测评。

3.其余人员竞聘我院岗位,需提交竞聘岗位申报表和述职报告,并进行公开述职答辩、参加测评。

九、纪律要求

1.思想上要正确对待。全院教职工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正确对待这次全员聘任工作,所有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要做到识大体、顾大局,守纪律,严要求,积极报岗,竞争上岗,一颗红心,多种准备,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自己,用良好的精神状态,自觉接受群众的测评和组织上的考核。

2.行动上要积极配合。所有竞聘对象在这次全员聘任未完成之前,要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不能消极对待。聘任结果公示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对拖延不办者,将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3.组织上要坚决服从。要增强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全员聘任结束后,聘用人员要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到岗,不按时到岗者,给予批评教育。经组织做工作,仍不到岗者,将不予聘用。所有聘任工作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任何人不得利用聘任工作打击报复或干扰聘任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得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违者将作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  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全员聘任工作,成立资源环境学院全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段建南,副组长:周仙娥、铁柏清,成员:周清、刘庆华、彭建伟、秦普丰、朱红梅、王翠红、李宗让、谢建明,秘书:刘文洁,办公室设在学院行政办公室。

 

 

附件:1.资源环境学院全员竞聘日程安排表

      2.竞聘岗位申报表

      3.全员聘任测评表

 

           

 

                     

 

                               二ОО六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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