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专利申请补助及软件著作权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 2015/10/19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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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专利发明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知识产权资助工作,根据长沙市专利补助要求,申请人为驻长高校,专利申请已交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尚未授权的,由高校发明人申请专利补助。从即日起,申报长沙市专利申请资助的发明人,请自行注册帐号,资助金由邮政汇款至发明人个人;原“hnnydx”帐号只用于科技处统一申报长沙市授权专利的资助。

注意事项:

1、各发明人填写“长沙市专利申请补助申请表”时第一申请人一栏填写高校名称,联系地址填写详细。

如:第一专利申请人:**大学 (发明人***

  联系人:第一发明人本人(第一发明人为学生的填写发明人中的指导老师)

  联系地址:请写详细,资助金将按发明人提供的地址汇款

  2、网上申报成功后,已显示“初审通过”的,请发明人提供以下资料至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科审核,统一交至长沙市知识产权局。

①高校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人证明材料(注册登录后在“补助办事指南”中下载表格,学院盖章。注意:申请人填写“长沙市专利申请补助申请表”时申请人一栏填写高校名称)

②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③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费、实质审查费收费收据复印件(如由专利代理事务所办理的,需向专利代理事务要一份复印件)

④在申报系统中截图,并打印包含专利名称和“初审通过”信息的纸质稿。

以前以“hnnydx”帐号申报资助的专利不需要重复进行网上提交,请直接交纸质材料到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科。

 

                               科技处

                              2015.9.22

 

 

(软件著作权的资助同样由个人注册帐号申报,具体请登录长沙市专利资助网址:http://www.csipo.gov.cn/1.htm查询、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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