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2009年选调生招录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和省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09]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09年继续从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和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的优秀大学毕业生中招录一批选调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对象和数量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1、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湖北省内一类、二类高校和湖北省外"211工程"大学的2009年优秀应届毕业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报考者为"211工程"大学或省内一类、二类第一批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下同),或有过1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院校"三好学生"。报考者为省内二类第二批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必须是中共党员,且担任院系以上学生干部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
2、参加"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的优秀大学毕业生: 由我省有关部门选拔的参加"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的优秀大学毕业生,且毕业院校符合第1条规定的相关要求,达到规定的最低服务期。
以上两类人员均不包括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专升本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
(二)选调数量
全省计划选调300名。具体招录名额和职位要求见附表。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二)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知识扎实,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思维敏捷,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有发展潜力。
(四)勤奋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能够经受住复杂环境和艰苦条件的磨练,安心基层工作。
(五)思想品德好,公道正派,为人诚实,作风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遵纪守法。
(六)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七)应届毕业生中的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1周岁。且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参加"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中的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09年7月31日)。
(八)符合报考职位的相关要求。
具备以上条件的优秀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的报考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各类处分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来源:北京交通大学就业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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