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2009年选调生招录公告
河北省省委组织部决定,2009年继续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或研究生到基层工作。本次全省计划选拔615名,其中,石家庄市80名。选拔上的毕业生将享受公务员待遇。
选拔条件
(一)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具备授予学士以上学位条件。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非中共党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硕士以上毕业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拔。
(三)本科生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以后出生)。
在校期间受过各种处分的毕业生不得参加选拔。
选拔程序
(一)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查
省内本科院校毕业生的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院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向学校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经院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部门负责汇总有关报名材料,于2009年2月15日至3月10日报送到省政府招待处东楼选调生报名处(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127号)。
省外本科院校毕业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可登陆河北党建网(www.hebdj.gov.cn)和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下载《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经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部门推荐盖章后,于2009年2月15日至3月15日直接到省政府招待处东楼选调生报名处(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127号)报名。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党员和学生干部证明材料、《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电子版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至2厘米、高度2至3厘米,20KB以下)。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收取每位考生报名考务费50元。对农村特困大学生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市家庭大学生,减免报名考务费。
笔试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统一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组织的招录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100分。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将在河北党建网(www.hebdj.gov.cn)和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将在准考证上注明。
录用
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200分×20% 面试成绩100分×60%=总成绩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成绩排序和体检情况,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选调生录用名单。各市委组织部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凡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选调。已签订就业协议、本人提出悔约的,必须经所报考市委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同意,方可改签或改派。2009年8月底前,各市委组织部完成选调生培训定岗工作,按要求填写《河北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报省委组织部统一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和任职定级。
特别提示
(1)河北党建网(www.hebdj.gov.cn)和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为河北省选调生工作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笔试成绩查询以及面试、录用等有关信息,请及时留意以上两个网站信息,以免贻误。
(2)选调生统一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组织的招录公务员考试,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编印和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请不要听信任何不实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3)有关选调生工作政策问题,省内高校报名考生请咨询本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部门;省外高校报名考生可咨询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电话:0311—87907928)。
(4)报名地点乘车路线:石家庄火车站乘14路或6路公交车,到省三院站下车。
来源:潍坊学院
点击下载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