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9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时间: 2009/03/09   作者:   点击: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09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一所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法、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56所设有研究生院的大学之一,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于1993年由中国民航总局和原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共同创建成立,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办学体制,始终坚持高水平、高层次和国际化、开放型的办学方针,依托学校的雄厚师资力量和多学科坚实基础,依靠国内外民航界大力支持,目前已发展成为具有“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博士、硕士、学士完整的人才培养和学科体系,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相结合的多层次办学格局,覆盖了民航所需的各类主要专业。

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在民航学院及其飞行技术专业的基础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上海航空公司联合组建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飞行学院挂靠民航学院,以“思想好、作风硬、纪律严、技术精、素质高、质量优”为人才培养目标,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独立运行和管理。自飞行学院成立以来,已先后为上海航空公司、南方航空公司、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航空公司、四川航空公司等十余家航空公司培养具有本科学历的飞行学员1700余名。

飞行学院招收的飞行学员均由航空公司订单式培养,学员学成后确保到航空公司就业。其中“3+1”养成模式、“2+2”大改驾模式的学员,在南航大飞行学院分别进行为期三年和一年的飞行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英语强化训练,然后送到国外进行为期一年的飞行训练,在取得中国民航局认可的符合多发仪表等级要求的国外商业飞行员驾驶执照和通过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后,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并派遣到签约航空公司从事飞行工作;“4+1”培训模式学员和公司签定就业合同后在我校进行为期一年左右的飞行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英语强化训练,然后到国外进行飞行训练,取得相关执照后到签约公司从事飞行员工作。

飞行学院对学员通过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强化学员的安全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令行禁止的作风;通过加大教学投入、优化课程设置、完备训练设施等手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员不仅得到国内航空公司的高度认可,而且受到了国外航校的高度评价,认为南航大的飞行学员“成熟稳重,训练有素,纪律严明,是各个国家派送的学员中最优秀的”。学员学成到航空公司后,均以优秀的表现迅速成长为航空公司的飞行骨干力量。

一、招生程序

报名→初检面试→上站体检→英语笔试→背景调查→成绩审核→综合评定→录用

 

二、培养模式和招生、选拔要求

培养模式

入学、转学前状态

南航大学习

时间

国外

学习时间

性别、年龄要求

(截止2009年)

备注

3+1”养成生模式

高中毕业生

三年

一年

男,不超过20周岁

理科学生

2+2”大改驾模式

大学本科二年级/大学本科三年级

一年

一年

男,不超过22周岁

理工类专业;三年级学生英语四级达425(含)以上

4+1”培训

模式

应届生

大学本科四年级

一年左右

一年

男,不超过24周岁

英语四级达425(含)以上;

计算机二级(含)以上

往届生

研究生/工作

一年左右

一年

男,本科学历 不超过25周岁

男,硕士学历 不超过27周岁

男,博士学历 不超过29周岁

注: “4+1”培训模式可对民航、英语、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适当放宽年龄条件(1岁左右)

 

三、报名条件

1、思想积极向上,学习成绩良好,外语语种为英语,未受过纪律处分;

2、符合中国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的身体条件(招收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附后)

3、符合中国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的背景调查要求(招收飞行学员背景调查要求附后)。

 

四、有关费用及待遇

3+1”模式、“2+2”模式的飞行学员学费为4600/年,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享受普通学生的一切待遇,同时享受服装补贴和空勤灶补贴;“4+1”模式飞行学员的培训费用由公司向学校支付。所有学员的住宿费用均按照学校普通学生统一标准执行。

 

五、报名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南航大飞行学院:025-84893877;传真:025-84893877

2、网上报名咨询:南航飞行学院网站:http://cca.nuaa.edu.cn

 南航大招办网站:http://zs.nuaa.edu.cn

 招飞网站:http://zf.nuaa.edu.cn

 

六、报名、体检注意事项

1、报名、体检时间、体检地点、联系电话,详见招飞日程更新。   

2、报名应带免冠一寸近照一张,同时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往届生需携带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英语、计算机证书复印件)。

 

七、监督电话

025-84891546(南航大纪委办公室);

025-84891154(飞行学院党政办公室)

 

 

招收飞行学生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1、身高不得低于170厘米,体重不得少于52公斤;上限高度184厘米,体重不得超过79公斤。

2、骨与关节无疾病或畸形;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3、颜面五官无明显不对称。

4、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荀麻疹等。

5、无慢性肠胃道疾病;无肝炎或肝脾肿大;无HBsAg阳性;无肾炎或血尿,血蛋白;无肺结核。

6、无精神病家族史;无癫痫病史。

7、无晕车、晕船现象。

8、口齿清楚,无口吃。

9、无耳疾病史,听力好,无耳鸣。

10、每眼裸视力 “C”字表不低于0.3;无斜视、色盲、色弱;无较重的沙眼或倒睫;未做过激光手术。

11、无明显四环素牙,龋齿、及两颗以上的断、缺牙。

 

 

招收飞行学生背景调查要求

一、背景调查范围

背景调查的范围是学生本人;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与学生关系密切,对其影响较深的亲戚朋友。

二、背景调查重点
  
背景调查的重点是学生本人和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的现实表现。学生本人的现实表现,主要指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组织纪律、生活作风、学习态度、法制观念等。

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的现实表现,主要指政治态度、思想品质以及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友的调查,主要是有无违法犯罪的重大历史问题。

三、有下列情况的不予招收

学生的父母亲或其他直接抚养者有严重问题,正在受审查或未查清结论的;近年来因犯有严重错误,被开除党籍、公职、劳动教养的,以及其它特殊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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