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评选2008届优秀毕业生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2004级班主任、2004级学生班:
根据教育厅文件的要求,决定评选2008届湖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湖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和资源环境学院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资格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3、综合素质高,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符合《学生手册》中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的条件。
7、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省级优秀毕业生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含优秀党、团干部)或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党、团干部)至少一次;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至少二次;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曾获得部、省级奖励。
二、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采取班级提名,学院考察推荐,学校审定的办法进行。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班级提出推荐对象名单。班主任初审并签字。
2、学院考察推荐。学院对被提名对象逐一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征求学院其他班级和任课教师意见后,依据评选条件,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推荐对象报学校。
3、学校审定。根据各学院优秀毕业生的推荐情况审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4、省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三、推荐名额
省级2%,校级5%(含省级2%),院级5%(单独)。推荐名额为每班3人,并注明省级、校级、院级,统一填写湖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院级优秀毕业生以上述一项规定为基本条件,根据班级实际情况,由班主任适当掌握。
四、申报材料
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1)评选条件中所需材料的复印件。(2)所获奖项、荣誉证书复印件。(3)英语四级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请各班于2008年3月28日下午5:30之前将名单和登记表(含电子文档)交至学工组办公室。
资源环境学院学生工作组
二ΟΟ八年三月十九日
点击下载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