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我院贫困生档案的通知

时间: 2008/04/16   作者: 学工组   点击:

关于健全我院贫困生档案的通知

 

各学生班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配合我校迎评促建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现拟对我院贫困生档案进行重新摸底整理,具体要求如下:

1.贫困生认定标准请参照《湖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2.各班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组织召开班会(必须通知班主任参加),对本班已在贫困生档案的贫困生困难等级等信息重新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

3.未在原贫困生档案的贫困生须如实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湖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经班会民主评议和推荐后递交至院学工组。申请者应如实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湖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建档及资助资格,并通报全校。

4.重新建档时间为416425,从51起未建档的学生一律不得享受“奖、勤、缓、贷、补、助、培、免”等资助。

 

 

资源环境学院学生工作组

2008416

 

 

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摘录)

 

附件2:《湖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3:《湖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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