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学院关于评选200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 2009/02/25   作者:   点击:

 

资源环境学院关于评选200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05级学生班:

根据《湖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0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将资源环境学院2009届优秀毕业生、2009届湖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和湖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的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3、综合素质高,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的择业与就业心态,能主动面向基层择业就业。

7、符合《学生手册》中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的条件。

8、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省级优秀毕业生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含优秀党、团员,下同)或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党、团干部,下同)至少一次;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至少二次;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曾获得部、省级奖励。

二、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采取班级提名,学院考察推荐,学校审定的办法进行。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班级提出推荐对象名单。班主任初审并签字。

2、学院考察推荐。学院对被提名对象逐一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征求学院其他班级和任课教师意见后,依据评选条件,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推荐对象报学校。

3、学校审定。学院优秀毕业生的推荐情况进行审查,审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4、省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三、推荐名额

省级名额为应届毕业生总数的2%以内(5人)、校级5%以内(12人,含省级2%)、院级5%以内12人,单独)推荐名额每班3人,并注明省级、校级、院级,统一填写《湖南农业大学200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四、申报材料

1、《湖南农业大学200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班主任初审签字)一份及电子文档。

2、《湖南农业大学200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一份及电子文档。(省级优秀毕业生同时还需《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0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两份及电子文档。)

3、所获奖项、荣誉证书复印件。

4、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请各班于2009313日下午5:00之前将所需材料(含电子文档)交至学工组办公室。                                         

 

附件:

    1、湖南农业大学200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2、湖南农业大学2009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0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资源环境学院学生工作组

                                              二ΟΟ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湖南农业大学200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湖南农业大学2009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0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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