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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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我校今年共有毕业生4555人,其中博士、硕士生625人,全日制本、专科生3930人(不含东方科技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本届毕业生定于6月19日离校。为确保毕业生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理念,针对毕业生就业难、择业难等现实问题,深入细致地开展就业指导工作,掌握每位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对目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工作,对于优秀贫困生、女毕业生、心理素质较差的毕业生尤其要做好谈心、沟通引导工作,重点推荐,确保其顺利就业。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生教育工作。通过开展“我为母校留纪念”、“我为母校添光彩”等活动,浓厚毕业生热爱母校情感、增进师生友谊,达到提升教育效果的目的。
3.各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和指导老师,要关心爱护毕业生,经常深入到毕业生中,及时了解他们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的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殊问题或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4.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管理,有效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明确提出文明离校的具体要求,切实抓好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在文明离校中的榜样示范作用,树立2009届毕业生良好形象。要坚决反对和杜绝破坏公物和扰乱校园秩序的行为,严禁聚众酗酒、打架、滋事发生。毕业生必须与所在学院签定《文明离校承诺书》,凡不签者,不予注册毕业信息。
5.各职能部门在办理毕业生离校事宜工作中,要及时沟通各类信息,将一切不安定和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之中,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态度做好毕业班各项手续办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实行对毕业生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教育、管理和服务。
6.要加强毕业生欠费催缴相关工作的落实力度。计财处要及时将欠费学生名单提供给各学院,各学院要充分调动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老师的积极性,认真做好毕业生欠费催缴和稳定工作。凡在2009年5月25日前未缴清费用者,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不进行电子注册和发放生活费。具体规定按《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学杂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7.对因故不能按时离校的毕业生,由本人申请,经学院副书记审批,于2009年6月10日前报学工部。对不能正常毕业(含结业)的学生,各学院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8.学校不再为毕业生保留党团组织关系。
9.为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湖南农业大学 2009届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各学院应成立3~5人的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确保本学院的毕业生工作顺利进行。
10.研究生处要认真做好研究生毕业教育和毕业前各项工作,确保研究生能顺利毕业。
特此通知
附件:
1.2009届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
2.2009届毕业生工作进程表.doc
3.2009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日程表.doc
4.湖南农业大学毕业生文明离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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