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系、室、所,各学生班:
一、 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按程序提出学院推荐名单,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初审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等,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周耀渝 罗 琳
副组长:雷 鸣 王 华 吴 磊
成 员:(排名不分先后)
李有志 黄红丽 罗 斯 陈安伟 魏祥东 梁运姗 颜丙花 彭 亮
秘 书: 胡湘粤 邹鑫旺
2.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等,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周耀渝
副组长:雷 鸣 颜丙花
成 员:(排名不分先后)
王 华 李有志 罗 斯 梁运姗 黄红丽 陈安伟 吴志斌 符 辉 魏祥东
秘 书:胡湘粤 邹鑫旺
二、推荐条件及程序
推荐要求见《环境与生态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方案》(湘农环院政〔2025〕2号)。
另根据2026年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推免生工作精神, 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在如下方面做调整:
1.学校鼓励学生自愿申请保留担任本校本科生辅导员,入 学资格保留两年改为一年;
2.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日语专业 学生专业日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其他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 语四级(含小语种)成绩≥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含 小语种)≥425分,雅思成绩≥5.5分。
3.以申请人为法人且个人占股超过30%的初创企业(学生入 学后注册),或获得2025年湖南省“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奖励奖项(参照全国赛)的,列入竞赛加分项目。
三、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
(一)个人申报。由学院学工办将学校、学院推免生工作相关文件下发到相关教学班,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填写附件3《湖南农业大学2026年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5《环境与生态学院2026年推免生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6《个人综合情况》,连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9月8日上午12点前提交至11教北207。(所有材料均需同时发送电子档至邮箱936370403@qq.com,纸质档交至11教学楼北207,联系人:邹鑫旺)。
(二)资格审查。由学院学工办、教务办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按湘农大发〔2024〕25 号文件要求,学工办审核第八条中(一)、(二)、(四)项,教务办审核第八条中(三)项。
(三)专家审核。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学院公示。
(四)工作小组提出推荐名单。工作小组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推荐。
(五)学院学术委员会初审。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指标分配和实施细则等,确定学院推免生推荐名单。
(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学院学术委员会提交的推荐名单
(七)学院公示。学院对推荐名单在本院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八)上报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名单上报学校。
四、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根据当年学校文件修改。
附件:
1.《环境与生态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方案》
2.环境与生态学院2026年推免生计划分配表
3.湖南农业大学2026年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4.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5.环境与生态学院2026年推免生个人申报汇总表
6.个人综合情况模板
7.环境与生态学院2026年推免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8.《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环境与生态学院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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