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学院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时间: 2014/11/27   作者:   点击:

1120上午,资源环境学院中心组全体成员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等文件。全体中心组成员、党支部书记及副科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学院党委书记金可元主持学并作了中心发言。

金可元书记对《决定》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作了详细的阐述。他说,1020日在北京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这是党首次以全会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依法治国作为四中全会议题,表明了党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着科学的理解与准确的把握,这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2014年是全面实施《决定》的头一年,我们要深入学习《决定》的主要内容及精神,不断完善学院建设,扎实推进学院各项事业发展。一是要深入学习,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密切联系实际,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和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干部是学院学习、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与会人员都结合工作实际谈了各自的学习体会和看法。大家一致认为,要更好地发扬全会精神,自己在学法、懂法、敬法、守法的同时,也必须积极调动学院学生学法、懂法、敬法、守法,培养其法律思维和法治观念,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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