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院党委的工作部署,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湖南省委、湖南省委教育工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以及《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湘农发〔2019〕3号),学院将于2021年1月份推荐一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共青团员(重点针对毕业年级)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入党积极分子。
2、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成绩优良,在校、院、班级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3、已经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外校升入本校的必须参加本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已经取得大学生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学习培训结业证书、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期(从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到2020年12月31日必须满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推荐流程
1、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到会人数应超过本支部实有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召开),对符合条件的团员按下列程序进行民主推荐: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口头汇报,与会团员对申请入党的团员无记名投票,各团支部确定推荐人选1-2名,推荐人选在征求辅导员、班主任和群众意见,由班主任签字同意,报院团委组织部汇总。不简单以票取人。
2、院团委组织部将各团支部推荐名单提交至各党支部。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向党支部汇报培养、考察情况,提出推荐对象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各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包括各班班主任及各团支部、团委学生会等),民主推荐合格人选,认真组织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推荐人选。
三、时间安排
1、团支部将推荐名单于2020年12月31 日下午17点之前交至院团委组织部,电子文档发至zihuanzuzhibu2013@163.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2、团委组织部审核推荐名单(含违纪、通批情况),于2021年1月3日前将推荐汇总名单发至各党支部;
3、各党支部推荐名单于2021年1月6日上午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
注:党支部、团支部一定要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首要标准,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并注重把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相结合。
四、相关联系人
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戴树元
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王雪茹
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孙海波
学生第一党支部 周俊海
学生第二党支部 李玉琴
学生第三党支部 江 雪
院团委第一副书记 邓翠雯
院团委组织部部长 陈 红
资源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О二О 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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