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教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时间: 2006/09/22   作者: 刘老师   点击:

 

 湖南农业大学文件

 


 

 

湘农大〔200648

 


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教案管理

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院、部、处,后勤服务集团:

为规范教师教案的撰写,加强教案的建设与管理,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制定了《湖南农业大学教案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

特此通知

                                 二ОО六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教案  规范化管理  通知

湖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6510日发

  对:袁光敏

湖南农业大学教案管理暂行规定

 

为规范教师教案的撰写,加强教案的建设与管理,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案的界定

1.教案是实现教学大纲的具体细化,是教师为实施课堂教学而制订的教学方案、精心设计的授课框架,是教师授课思路、教学内容、教学技能的客观反映,是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2.教案与讲义(讲稿)。讲义(讲稿)是丰富和内化教案中的具体要求并实现教学设想的实质内容和书面台词,是根据教学内容对教案的具体阐述。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

1)讲义(讲稿)所承载的是知识信息,教案所承载的是课堂教学的组织管理信息;

2)讲义(讲稿)的思路形成受教学过程的知识逻辑支配,而教案的思路形成受教学过程的管理逻辑支配;

3)在内容上 ,讲义(讲稿)涉及的是知识性项目,教案涉及的是组织性项目。

4)讲义(讲稿)包括 Powerpoint演示文稿CAI课件和网络课件等教学辅助的多媒体课件。

二、教案编写的原则

1.教案的编写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在广泛收集有关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与动态,深入钻研教材和了解学生实际的基础上,根据每门课程的内容和特点,结合教师多年积累的教学经验和形成的教学风格来编写。

2.教案的编写必须与教学进度表(教学周历)对应,在章节表述、学时安排、授课内容等方面应与教学进度表(教学周历)一致。

3.教案的编写应充分贯彻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相结合的教学原则。在教学设计时,要注重案例材料的引用和师生互动的设计。

4.教案编写应以教学大纲的学时分配为基础,以每一次课(2学时)为单位编写。

5.每一次课的教案必须具备如下基本要素: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内容、重点难点、教学过程设计(方法、手段)、参考书目与资料(可以章为单位)、作业布置与思考题、教学后记(可以章为单位)。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如农科类、理工类、艺术类的实验课以及体育课,在教案设计中要进一步明确各教学环节的设计与时间分配。

6.书写工整、字迹清晰。

三、教案建设的要求

1.每名教师必须编写所承担的每门全日制本专科课程(含理论课和实验课)的教案,且同一课程的教案应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层次授课对象的教学要求而有所区别。

2.由于课程类别、教学内容、教学风格的差异,教案的书写格式多种多样,教师可根据教学实际情况、自身个性和特点来确定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课程特点提出具体要求。但合格的教案必须包括上述基本要素。常见的教案格式有三种(见附件一)。

3.新进教师、中级职称以下(含中级职称)教师、开授新课程的教师(含高级职称教师)除须编写所承担的每门课程教案外,还必须编写配套的讲义(讲稿),或将教案和讲义(讲稿)合二为一编写。

4.学院要组织经验丰富的中老年教师对青年教师进行示范,并指派专人具体指导新进教师、开授新课程教师编写教案。新进教师和开授新课程的教师在授课前必须提交符合要求的教案,经指导教师或教研室主任认可后方能授课。

5.教师每讲授一次课程均需及时对教案进行修改和补充,每章内容讲授结束后要进行总结分析,做到每轮内容有所更新。

6.在教材变换或讲授内容变化较大时,教案需要重新编写,适用时间一般为3年。编写时间超过3年的教案应重新编写。

7.教师组织课堂教学时应以纸质教案为主,可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制作Powerpoint演示文稿、CAI课件和网络课件等多媒体课件是辅助教学,但不能用多媒体课件代替教案,不能用多媒体课件代替教师的板书和讲解。

四、教案的检查与评比

(一)检查

1.学院每学年要定期对任课教师的教案进行集中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不合格的教案进行具体指导。

2.教务处组织专家不定期抽查教案,并将抽查结果通报全校。

3.教师授课必须携带教案,对于无教案授课的教师,一经发现,按一般教学事故处理。

(二)评比

1.为促进教师教学经验交流,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校级优秀教案的评选工作,评选时间由教务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优秀教案评选按教师申请、学院自评与推荐、专家组评审、主管校长审批、公示、发文公布的程序进行。

3.凡承担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课程教学任务且从事教学工作年满两年的教师,可将已完成授课任务的一门课程的全部纸制教案(不含Powerpoint演示文稿、CAI课件和网络课件等多媒体课件的打印稿)申请参加优秀教案的评选。

4.学校组织“优秀教案评选专家组”,依据《湖南农业大学教师教案质量评价标准》(见附件二)负责优秀教案的评选工作。

5.优秀教案的奖励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组织奖,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荣获一等奖的优秀教案(复印本)将留存教务处,教务处将在适当时候举行优秀教案展览。

五、其他

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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