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资环政〔2006〕11号
关于开展讲课和优秀教案评比的通知
各系(中心)。各位教师:
为促进我院教学经验交流,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落实《关于开展2006年湖南农业大学优秀 教案评比的通知》(湘农教发[2006]49号)和《关于开展第二届全校性讲课比赛的通知 》(湘农教发[2006]50号)的文件精神,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在我院开展讲课和优秀教案评比工作,为保证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一)教案评比
1.参评教案为参评教师2005年9月以来所担任的任意一门课程的全部纸质教案(电子教案需送交打印文本);
2.参评教案应符合湘农大[2006]48号文件中教案编写的原则与教案建设的要求;
3.教案评比标准按照湘农大[2006]48号文件的《湖南农业大学教师教案质量评价标准》(附件二)执行。
(二)讲课比赛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和教风的教师;
2.2006年承担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工作任务的在职在岗教师;
3.连续3年内未发生过任何教学事故;
4.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上有突出成绩,教学效果良好,在学生评教和同行中获得广泛好评的教师。
5.去年讲课比赛获奖教师不再参加此次比赛。
二.参评对象
经各系推荐参加讲课比赛的教师有谢桂先、尹力初、魏祥东、罗惠莉、张坤、刘庆、包春红,参加教案比赛的教师有廖超林、谢桂先、罗惠莉、邓娜、邵继海、秦普丰、吴根义、何长元、谭雪兰、张坤、李萍、包春红、郭亚东。
三.评比时间安排
四.评委成员
段建南、周先娥、铁柏清、周清、刘庆华、罗建新、朱红梅、彭建伟、秦普丰、王翠红、刘鹏。
五.奖励办法
本次评比设一、二等和纪念奖,其中一等奖各一名,二等奖各二名。一等奖奖励40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纪念奖奖励50元。教案评比前4名,讲课比赛前3名推荐到学校参加比赛。
本次评比后将公布评比结果,颁发证书和奖金,并将比赛结果作为各系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重要考核内容,请各系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
附件:听课、评课安排
资源环境学院
0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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