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巨星奖学金评选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我院学生学习热情和积极性,奖励奋发向上、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特设立奖学金。
第二条 本奖学金定名“巨星奖学金”。
第三条 奖学基金由长沙巨星轻质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捐助筹集。
第四条 本奖学金由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管理。
第二章 奖学金
第五条 奖学金奖励的对象为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中成绩优秀或家庭困难且成绩优良的学生。
第六条 奖学金发放标准
一、奖学金标准
一等奖2000,名额:6名;
二等奖1000,名额:8名。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1、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3、英语和计算机通过规定级别;
(二)、1、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3、英语和计算机通过规定级别;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1、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3、热心承担社会工作,有突出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以上三条符合任意款即可。
第七条 由学院学工组通知、各毕业班向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报本班申请奖学金人选,并附以下材料:
一、各类证明材料。
二、在校期间成绩单。
第三章 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第八条 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委员会荣誉主任:蒋棠
主任委员:金可元
副主任委员:段建南、吴峰、周清、铁柏清、张杨珠
办公室成员:
刘敏、林瑜、张妮、余展
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工组,具体负责奖学金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 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奖学基金及奖学金的管理、使用,审议批准获奖者和颁发方案,调整发放奖学金数额。
第十条 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拟定修改章程,增补委员,宣传设立奖学金的意义,总结奖学金施行的经验,修改和完善发放的办法。
第十一条 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召开1次会议,审查批准奖学金工作。
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集中审核奖学金申报表,经委员会审定,并在公示合格后予以一次性发放。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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