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第五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相关要求

时间: 2012/02/21   作者:   点击:

一、参赛对象

省内全日制高校(含民办高校、高职院校)的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和研究生。参赛者可单独参赛,也可组队参赛。2011年参加全国、全省“挑战杯”竞赛并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优秀项目可直接进入决赛。2011年中国移动校园创业计划竞赛以及省级以上各类大学生其他创业计划竞赛中的优秀项目可由各高校团委推荐参加此次比赛(计入学校所报作品总数)。

二、评审要素

1、资金预算

所有项目计划书要有详细的项目资金预算。项目申报的财务预算应本着务实、节俭、准确的原则,不足部分须说明补充资金来源。项目资助资金中不得包括个人或团队的薪酬安排。

2、可行性

创业项目原则上应与提交者所学专业对口,且在大学生创业的能力范围之内。资金运用符合市场规律,可控可实施。

3、时效性

由于活动实施期为五个月,创业项目的选择应尽量确保在实施期间获得可供考核评价的成果,或提供阶段性考核指标。

4、带动就业

创业项目对劳动就业的带动效应和作用大小将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

5、活动效益

创业项目所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将同时纳入项目评审和评估的考评体系,进行综合考评。

6、网络虚拟经营

参赛团队可以在虚拟商业社会中实现企业从注册、创建、运营到管理等所有决策行为,模拟现实市场环境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比赛分组进行,竞赛评委会将对各组参赛选手的团队分工、战略规划、环境分析、研发生产、企业管理、经营管理等各项能力进行检验评估。评审结果以组为单位进行排序,同时进行标准分核算,减少各组间差异,将核算后的标准分和其他环节得分计入总分,得出最后的成绩。

三、提交作品时间和要求

201235前,各团总支(分团委)报送参赛作品(一式3份,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两种)和竞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至团委。

 

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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