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团支部:
为做好我院“五四”评优推荐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五四”总结表彰的通知》(湘农团字[2012]1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文件。各团支部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学习《湖南农业大学五四表彰评比办法》(修订稿),全面深入总结,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确保评优质量,切忌不讲原则,不讲条件。
二、推荐要求。
1、先进团支部。各团支部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申报先进团支部。(08级-11级)
2、优秀团员。每个团支部推荐一名。(08级-11级)
3、优秀团干。每个团支部推荐一名。(08级—10级,对象:担任团干一年以上并现任团干且在校、院登记备案的团支部、团总支和校团委干部。)
4、优秀学生干部。每个团支部各推荐一名。(08级—10级,对象: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并现任且在校、院登记备案的班委会干部、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学生纠察队干部等)。
5、十佳。个人按条件申报。
三、材料上交要求。
1、参评集体须报送申报表(见附件)和申报材料。参评个人须报送推荐表(见附件)和1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
2、上交时间。以团支部为单位将所有申请材料及《评比汇总表》(纸质档和电子档)于
资源环境学院学工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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