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湘农大〔2018〕29号)和《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转专业的通知》(校教发〔2025〕4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周耀渝 罗 琳
副组长:王 华 吴 磊 雷 鸣
成 员:各系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年级辅导员、教务秘书、2024级班主任组成
二、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凡申请转专业的考生必须满足转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一)传统按文理科招生省份理科考生可申请转入招收理科或文理兼招专业;文科考生只能申请转入文理兼招专业。(二)新高考改革省份(含“3+3”和“3+1+2”模式)
申请转专业考生必须满足转入专业选考科目限制条件。各省具体条件见附件1(各省分专业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入相关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者(含公费定向师范生、农技特岗生、水利特岗生、吐鲁番定向、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南疆单列、专升本等)不能转入其他专业。
2.职高对口、舞蹈类、美术类、体育类等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其他类专业;其他专业的学生也不能选择转入此类专业;中外合作班学生本次不能申请转专业。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者。
4.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5.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者。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同学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转入相关专业:
1.休学创业复学后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生;
2.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三、转专业工作安排
1.发布转专业通知。学院于5月30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转专业实施细则与工作方案,并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同时安排专人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各年级辅导员做好指导和咨询工作。
2.学生申请。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学校报名条件,慎重选择申请转入的专业,于6月3日08:00-6月5日20:00前完成网上申报。
3.转入学院审核。转入学院根据学校报名条件及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于6月16日12:00前完成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审核。
四、实施细则
1.考核形式: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纪检委员、各系主任(含专业负责人)、专业老师代表、辅导员、班主任等组成,对申请转入学生以面试的形式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2.考核内容:学生学习情况和学生转专业意愿、动机、专业认知、学习态度、在校表现等。
3.考核时间:6月6日-9日,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查。6月10日-13日,根据转入学生提出的申请,组织考核。具体时间由学院进行通知。
4.公示情况。根据考核结果,考核工作小组提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党政联席会审定,形成2025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学生名册。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五、其他
本方案仅适用于环境与生态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所有。
附件1:各省分专业报考条件
附件2:学生端转专业操作手册附件
环境与生态学院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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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5春季转专业各省份分专业报考条件.doc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2:学生端转专业操作手册.docx |